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工联网iitime”,作者:胡锦明。
数字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大型数字经济平台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的任务。据相关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立足互联网行业管理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大型数字经济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平台经济监管顶层设计。完善促进平台规范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电信法》立法进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收集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推动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参与编制《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并推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加快构建数据产权、交易流通等制度规则。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推动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筹建数字经济部际协调机制,设置数据产权认定等重点任务。
三是不断加大行业政策供给力度。印发《“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快5G网络、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印发《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多个电信和互联网领域相关规章制度,为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强化企业合规意识,聚焦弹窗关不掉、歧视性屏蔽网址链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问题,开展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和第三方评估工作,企业经营合规性、行业生态开放度、用户体验满意度明显提高。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完善网络协同监管和联动处置机制,积极开展各类涉网专项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处置逾30万个违法违规网站和APP,有效净化网络空间。
五是加强数字经济安全保障。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界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和数据处理活动等概念,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提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以及检测、认证、评估管理等要求。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单位共同发布《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公约》等,探索制定人工智能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下一步,工信部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数字经济平台相关立法工作。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实践和产业促进需求,根据有关牵头单位的进度安排,在起草、审查、审议等各阶段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研究和意见反馈工作,推动相关立法早日出台。
一是加强政策统筹,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电信法》《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等法律政策制定修订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持续推动出台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释放积极政策信号。推进平台合规制度建设,健全平台合规评估体系,实施平台规则透明度公约,筑牢企业合规经营基础。研究制定云平台互联互通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平台互通互操作技术标准,有序推进平台业务和数据开放互通、创新发展。
二是加强工作协调,构建协同治理格局。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互助,形成各负其责、央地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引导头部平台企业发挥表率作用,推动企业协商、健全联合治理机制。持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用好行业自律、投诉举报等手段,全面提升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