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国家数据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日前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化手段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持续弥合“数字鸿沟”,创造普惠公平发展和竞争条件,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助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在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并展望2030年,提出要在加速弥合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差距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施方案》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链数字化发展,加强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二是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大农村数字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水平。三是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加强数字素养与技能教育培训,实施“信息无障碍”推广工程,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四是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强化远程医疗供给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数字化社会保障服务。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评价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等四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