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政策: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

夏目
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标准创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企业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一批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DVBCN中广5G”,作者/夏目。

7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已对外公示。

1)在强化科技创新领先优势方面:

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积极争取建设全国性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动与上海、深圳共研共建交易流程规范和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交叉研究平台考核与绩效评估,进一步推进大设施平台运行管理,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发展支持,推动区块链、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展。持续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出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持续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措施落深落细,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先行先试政策扩大到中关村示范区全域施行。深化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在京高校院所共建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产教融合基地、特色研究院、交叉学科实验室。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引导企业、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开源社区等协同攻关。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

2)在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

推动《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落实,创建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率先推进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的结构性分置制度先行先试,依托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推进国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推广公共数据专区应用经验,加快完善和推进医疗、交通、信用、空间等领域公共数据专区建设,创新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模式,探索公共数据有偿收益和增值服务等。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标准规范,建立各部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清单,探索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价值分享和收益分配机制。升级改造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积极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库和目录体系,持续按照规定扩大数据无条件开放规模。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和登记评估机制,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支持拥有合法数据来源的市场主体开展数据入股、数据信托等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建立数据交易指数和价格形成机制,制定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制度。探索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加快培育数据交易撮合、评估评价、托管运营、合规审计、争议仲裁、法律服务等数据服务市场。推动建设基于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对象架构的数联网、可信数据空间等关键技术,构建面向全球平等开放的数据基础设施。

3)在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方面:

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持续开展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消费评价数据的公示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网络交易群众诉求解决机制,探索推进“诉求即办直通车”流程。全面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督促经营者执行预收资金存管制度,开设专用存管账户,严厉打击单用途预付卡领域违法行为。培育数字消费新场景新生态,建设智慧商圈数字孪生底座,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扩大绿色智能消费,将智能穿戴产品、人工智能终端等新型产品纳入“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范围。激发国际消费能力,加大高端零售和餐饮首店落户“双枢纽”支持力度。推动建设医疗服务药品信息统一市场,探索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市级电子处方中心,推动处方信息统一归集和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

4)在完善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方面:

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标准创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企业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一批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下,开展政务云、京办、京通、京智等共性基础平台及政务数据溯源、数据质量评估等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推进一批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核心技术标准制定。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以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重点,探索建立智能家居、安防等智能设备标识制度。推动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探索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立法。支持微芯研究院联合国内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组织推进区块链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将长安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持续完善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标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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