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陈述根本,作者/陈根。
互联网医疗是互联网发展以来的新业态,但长期以来只是停留在有互联网而没有医疗的尴尬窘境,现在,互联网医疗行业的监管新变,是否会对互联网医疗行业带来新的改变?
6月22日,一则第三方平台或不得直接网上卖药的监管信息一出,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平安好医生应声大跌,然后所引发的就是本身就还很脆弱的互联网科技股全面大跌。于是,市场再次产生了悲观的情绪,在之前监管一直释放善意信号的情况下,然后来了一则正式的监管文件。
其实对于互联网医药这些平台而言,或者说当前正在发展中的互联网医疗平台来说,日子一直都不好过。当前的互联网医疗,准确的说是有互联网,却没有医疗。医疗的核心是什么?其实就是问诊与治疗,就是一个医,一个疗,组成了医疗。
但是这个医一直是互联网医疗平台难以突破的问题,一方面,是监管一直没有明确的执业与监管标准,这就导致互联网医疗平台不敢盲目的大规模探索与发展;另外一方面,则是卖药这事情也一直没有获得很好的突破,其实在这次的监管文件之前,处方药也一直不是互联网医药平台能触碰的事情。
在这之前,互联网医药平台在坊间的定义就是网络伟哥销售点,或者性保健用品的销售点,顺带买点不痛不痒的非处方药。然后再将那些过去在线下糊弄老年人的保健品搬到网络平台上,再借助于营销手段将这个保健品的人群再扩大一些,扩大到年轻群体中。当然,连儿童群体也没有被遗忘。
那么今天的这样一则监管信息是否合适?说合适也合适,说不合适也不合适。说合适是因为互联网医药平台确实需要纳入监管,尤其是一些平台在获得的大数据之后,就会扮演着医药管理局的角色。然后利用自己的平台与大数据信息的优势,跟药厂谈集采或者药品、保健品的定制。尤其是一些特别定制的专门供互联网医药的平台,这其中的品质还是有待商榷的。
其次是关于互联网诊疗的问题,诊疗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涉及到诊疗的有效性、准确性,以及诊疗事故如何鉴定与处理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也就是诊疗质量的把控与管理问题,显然互联网医疗平台目前是不具备的。而当前互联网医疗平台能够做的事情,无非就是一些可治可不治,或者说依靠自体免疫系统也能自愈的一些小病,这些小病的诊疗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因此就进入了大病治不了,小病没必要的尴尬局面。
而对于卖药这段来说,如果是治疗性的,或者说处方药,一直就不允许在互联网医药平台上进行销售。而对于一些日常非处方性的用药,线下药房到处都是,购买的便捷度其实是高于线上卖药平台的。那么互联网医药平台存在的价值是什么?难道真是就是兜售保健品和成人用品那点东西吗?如果互联网医药不能销售医药,互联网医疗不能开展医疗,那么我们的整个互联网医疗产业的发展将会很大程度的慢下来。
至于互联网医疗这个产业有没有发展必要性,这是一个非常有必要发展的产业,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以及医疗资源不充分与不平等的情况下,是应该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产业。
而我们国家第一本关于互联网医疗改革的书曾经就是我写的,是在2015年出版的,当时我就提出了借助于互联网对整个医疗体系进行改革。那么关于互联网医疗到底应该怎么样改革,怎么样发展,需要解决那些政策层面的问题,释放哪些环节交给市场,都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深入的讨论。互联网医疗一定是未来,但是这个未来要怎么样来实现,目前来看还需要更多的一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