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媒体时代,由于传播的移动化、智能化、沉浸性程度增强,场景、身体和关系在传播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具身传播的概念逐渐受到学界关注。
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启发人们走向物我合一的未来虚拟现实世界,但技术的发展在带来便利与美好的同时也会伴随着各种问题。
本文从技术具身视角对人工智能风险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规避建议,对人与技术应当如何共生共发展阐述自己的看法。
01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风险
什么是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应用系统的一门科学。自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首次提出人工智能概念以来,人工智能的发展至少经历了三次热潮和低谷,至今已进入以“深度学习”和算法革命为特征的人工智能阶段。
今年元宇宙概念火热,元宇宙一词诞生于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小说描绘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现实世界,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元宇宙Metaverse被定义为“一个集体虚拟共享空间,由虚拟增强的物理现实和物理持久的虚拟空间融合而创造,包括所有虚拟世界、增强现实和互联网的总和。元宇宙的概念被人们看作是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
目前人工智能仍处于模仿人类智力的弱人工智能阶段,技术条件仍处在封闭性阶段,即AI主要依靠人类设计的算法在应用的场景中发挥功能,还不能完全通过自主学习获得能力,并且有学者预期这种情况在未来的15年内都将持续存在。
技术的具身性
“具身性”本是一个在认知哲学领域内使用的术语,其主要含义是指:人类认知的诸多特征都在诸多方面为人类的生物学意义上的“身体组织”所塑造,而不是某种与身体绝缘的笛卡尔式的精神实体的衍生物。具身性源自法国哲学家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他认为:身体是在世界上存在的媒介物,拥有一个身体,对于一个生物来说,就是介入确定的环境、参与某些计划和继续置身于其中。
具身不是简单的技术或情感加诸于身体,当然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移情,而是人在某一活动中达到一种与周围环境相融的物我合一。技术具身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物我两忘境界的强化,技术具身的中止则发生于人在活动中意向沉浸的中止或打断。“具身性”和“离身性”是一对相对的概念,一直以来,“离身”观念长期占据主流,但由于如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场景、人机互动界面所激发的身体参与,“具身”开始获得了重视。
02技术具身与人工智能风险
拟态环境:镜像神经系统带来安全隐患
美国学者李普曼提出拟态环境理论,即我们是根据媒介所提供的象征性环境形成自己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会被我们作用于现实世界,即媒介会影响我们在现实中的行为。
随着我们处于虚拟世界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们在虚拟世界中的感情与体验也可能会投射到现实世界。从虚拟场景中获得的激烈的情感或行为体验也可能被人复刻到现实生活中,然而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中我们“身体”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对二者区分界限的模糊或者虚拟世界中导致的暴力情绪和行为可能带来现实中的安全隐患。目前的电视、游戏中的暴力都有如此影响,如果真的发展到未来的类似元宇宙的媒介接触阶段,其中的暴力内容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问题。
媒介即讯息:过度沉溺导致现实关系丧失
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曾提出“媒介即讯息”,意思是任何媒介,包括麦克卢汉所说的泛媒介(轮子、铁路)都有一个趋势,就是创造一个全新的环境,同时我们往往身处这个环境却没有察觉,但是环境的改变的确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生存方式。在身体化媒介时期,我们的“数字身体”所能提供的社交需要和精神愉悦几乎能够满足人们大部分的需要,甚至超出了部分人的需要,成为他们更擅长或者更愿意的社交和精神愉悦方式,
有媒介依赖问题或者患上网瘾的人在减少和停止媒介和网络接触时会产生身体不适、情绪起伏大、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问题,会对人们现实的社交关系和生存状态,如身体健康、学习工作能力产生不良的影响。另外,人工智能的便利也会加重我们对智能产品的依赖,从而使原本应有的某些能力退化或丧失,比如记忆的能力、辨别方向的能力等。
使用与满足:资本控制侵害公众利益
长期研究元宇宙的风险投资家Matthew Ball提出了元宇宙的一个关键特征是一个元宇宙将由许多不同的参与者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运营,而不属于某个公司,但笔者认为其现实可能性还有待考量,或者至少在前往元宇宙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个资本垄断和对用户的控制愈加严重的一个阶段,因为分散的资本和人才很难打造出这么庞大的虚拟现实世界。
传播学者卡茨曾提出使用与满足理论,该理论从受众的心理动机和心理需求出发解释了人们使用媒介以得到满足的行为,提出了受众接受媒介的社会原因和心理动机。当人们从使用与满足的角度对技术产品产生了依赖,就会心甘情愿为需要买单,就像《头号玩家》中玩家们在现实中努力工作就是为了买游戏中的设备,从此形成一个循环,而这个循环中会因为资本、技术掌握能力的不同存在资源和权力分配不均的情况,从而对大部分用户的利益造成侵害。
03如何规避人工智能风险
政府:加强对人工智能产品的监管
一方面是从产品接触上进行限制,比如终端的使用时间上进行限制。另一方面是从内容接触上进行限制,比如对影视作品或游戏产品中的过度或频繁的暴力内容进行限制,但限制不是完全的避免,也要注意不要矫枉过正,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社会:加强对个人的宣传教育
外向的监督管理是强制性的实施,风险的规避还要注意内部的自我约束。自我约束的实现方式一方面体现在自我教育,社会应加强对过度使用媒介、过度依赖媒介以及人工智能风险的知识普及;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下一代的教育上。
互联网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这里的互联网公司指掌握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司,如目前的百度、华为、阿里巴巴等。虽然互联网公司是以利益为主要驱动的机构,但随着其因掌握技术在社会中的影响力逐渐增大,只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甚至为社会利益作出企业商业利益的牺牲,才能真正实现互联网公司的可持续化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海龙,束开荣.具身性与传播研究的身体观念——知觉现象学与认知科学的视角[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84.
[2]]张兵杰.新媒体时代身体观念的多重内涵——对具身传播元概念的探析
[3]李连德.一本书读懂人工智能[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4]孟筱筱.人工智能时代的风险危机与信任建构——基于风险理论分析[J].郑州大学学报,2020,(5)
[5]陈小平.人工智能:技术条件、风险分析和创新模式升级[J].科学与社会
[6]陈小平.人工智能:技术条件、风险分析和创新模式升级[J].科学与社会
[7]徐英瑾.具身性、认知语言学与人工智能伦理学[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芮必峰,孙爽.从离身到具身——媒介技术的生存论转向[J].国际新闻界.2020.05
[9]刘明洋,王鸿坤.从“身体媒介”到“类身体媒介”的媒介伦理变迁[J].新闻记者2019.5
[10]喻国明学术工作室.类脑、具身与共情:如何研究人工智能对于传播学与后人类的影响———基于国际三大刊Science、Nature和PNAS人工智能相关议题的分析[J].学术界.2021.8
[11]熊敏.西方暴力视屏游戏影响研究综述[J].传媒观察。2020.2
[12]吴一迪.暴力电脑游戏的道德困境及其超越——基于米格尔·西卡特的模型与方法[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9
[13]乔新玉,孙硕.动画片暴力内容的价值偏差与纠偏策略[J].动漫之窗
[14]芮必峰,孙爽.从离身到具身——媒介技术的生存论转向[J].国际新闻界.2020.05
[15]乔新玉,孙硕.动画片暴力内容的价值偏差与纠偏策略[J].动漫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