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DVBCN中广5G”,作者/呢喃。
6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加快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正式对外公示。
总体要求提出,到2026年,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100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培育100个引领性、创新性产品,制定100项关键标准和规范,打造100个标志性应用场景,发展壮大10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10家未来产业科技园和未来产业先导区,未来产业总体规模达到1000亿元。
到2035年,未来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涌现一批引领世界的重大原创成果和示范应用场景,集聚一批头部企业和重大平台,汇聚一批顶尖创新人才,形成若干未来产业集群,未来产业总体规模达到万亿级,推动湖北成为未来产业重要策源地和发展高地。
重点方向涉及有:
1)6G。开展全光调制、太赫兹通信、通感算一体化、星地协同传输等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发展空天地一体化、通导遥深度融合技术,加快探索6G技术商用及应用场景示范。
2)新型计算。开展量子物态与新量子效应、非厄米拓扑光子学等前沿理论研究,重点突破光子芯片、光电混合计算架构等关键技术。发展新型铁电存储器、三维相变存储器等新型存储器,开发基于RRAM-忆阻器的存算一体技术。
3)虚拟现实。突破近眼显示与感知交互、渲染计算、云内容制作分享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工业、教育、文旅元宇宙。
4)人工智能。重点发展原生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类脑智能、群体智能、AIforScience,加快神经元芯片、类脑芯片、AI算力芯片、智能传感器、高性能微机电系统等高端元器件研发,推进多模态模型、通用人工智能垂直领域模型在智能终端领域的应用。
5)空天与低空利用。开发重复使用空天运输平台、超低轨道卫星星座、eVTOL飞行器,加快推动卫星互联网、飞行汽车、跨介质飞行器等空天技术的应用。
6)深海探采。发展水下中远距离通信技术,开发新型深潜器及深海采矿机器人、大型海上施工作业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
7)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开展脑认知功能解析、重大脑疾病诊治、类脑智能等前沿研究,发展脑机接口芯片、脑神经信号采集与处理、植入手术机器人等关键技术。
8)AI+生物医药。推动AI技术与新型药物设计和筛选、重组抗体设计与合成、新型药物递送材料或递送系统、影像病理基因融合诊疗、高分辨成像等多领域融合发展。推进智能医学成像、智能手术机器人等产品研发。
主要行动方面有提及:
1)推动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技术转移中心、标准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边验证、边研发、边转化”的产业化和快速迭代机制。支持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喻越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医工交叉领域成果转化与项目孵化。推进重大创新产品研发转化,着力在6G网络装备、人形机器人、未来显示、脑机接口、超大规模新型智算中心等领域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
2)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支持高校院所建设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早期试验场景,引领未来技术迭代突破。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在6G、量子信息、脑机接口、深空深海等前沿领域牵头建设早期验证场景,开展未来技术可行性验证。支持企业参与AI大模型、XR元宇宙等跨界融合场景创新,以场景驱动技术及产品熟化落地。依托全省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谋划示范应用场景。定期遴选发布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组织高水平场景供需对接活动,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3)强化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加大未来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湖北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加强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供给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实施6G创新工程、人形机器人突破工程、脑机接口融合应用工程、合成生物创新引领工程、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工程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4)加强科技金融赋能。推动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等结合实际需要设立未来产业子基金,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市州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及产业特点组建未来产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前沿科技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投放力度,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信贷产品及研发责任保险、专利综合保险等保险产品。常态化举办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路演活动,为前沿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长江产业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5)推动数据资源流通利用。加大未来产业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力度,通过特许开发、分级授权等方式,推动科学数据、实验数据向企业流通。构建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支撑未来产业发展。鼓励数据交易中心打造安全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推动数据供需双方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