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据条例》发布 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2025年1月22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数据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2025年1月22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数据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数据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2025年第3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广州数字科技集团、广州数据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蒋晋介绍了《广州市数据条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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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州持续在数据制度建设、生态培育、安全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挂牌成立,积极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创新性举措,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取得一定突破。”蒋晋介绍,不过在聚焦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赋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行业数据交流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数据要素流动,为数据要素优化配置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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