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

呢喃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对外公示。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中对福建省内唯一的广电网络运营主体——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提出了诸多的具体任务安排。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DVBCN中广5G”,作者/呢喃。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对外公示。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中对福建省内唯一的广电网络运营主体——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提出了诸多的具体任务安排。

640 (1).png

福建广电网络主要涉及的重点工程包含有:

1)建设全省文旅数据资源中心

依托省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和国家文化大数据福建中心,融合各类已建和在建的文旅数据库,统一数据治理和分类标准,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旅游资源、戏曲艺术等专题文旅数据库,融合气象、交通、住宿、数字乡村、“拍在福建”等共享公共数据,建设“多跨融合”“云边结合的全省数字文旅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数据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省广电网络集团、省大数据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特色文旅资源数字化

鼓励各级文旅机构挖掘“福”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和山海旅游资源,采取数据库建设、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手段,新建和整合提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数据资源。(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数据管理局、省文物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省广电网络集团、省大数据集团)

3)构建文旅数据流通链路

基于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依法依规加大文旅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推动文化资源结构化储存于国家文化大数据福建中心。推进文旅企事业单位通过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福建大数据交易平台、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福建)平台等平台渠道,打通文旅数据资源确权、定价、交易等价值化流程,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优化文旅数据资源调配能力,提升文旅数据资源流通应用质效。(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数据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等省直有关部门,省广电网络集团、省大数据集团)

其他一些任务安排方面:

1)拓展线上消费新空间

拓展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海丝(福州)国际旅游节等重要展会的线上展览交易功能,线上联动开展“全闽乐购”系列促销活动、非遗购物节、福建文创集市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和产品销售渠道。支持福建省网络直播协会、“广电MCN短视频+直播矩阵平台”等省内平台发展壮大,推动文旅直播电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广播影视集团)

2)提升文旅场所数字化水平

推动文化场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进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美术馆、福州市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改造,提升文化场馆数字化服务能力。推进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场所普及二维码、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应用。利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设慢直播、数字人、AI导游、立体投影等体验式服务场景。推广实施福建省地方标准《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省市县联动开展智慧景区创建活动。在安全隐患较高的文旅场所设置智能视频监测和一键报警、一键求助等系统,提高危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数据管理局、省文物局等部门,省大数据集团)

THEEND

最新评论(评论仅代表用户观点)

更多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