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电局征求意见:认真谋划智慧广电项目,利用5G等提升制播能力

呢喃
近日,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公开征求《江西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其中也体现了关于节目设置、优化节目结构、精简精办频道(频率)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基于构建全媒体形势下的融合发展格局中广电播出机构的一些相关要求。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DVBCN中广5G”,作者/呢喃。

近日,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公开征求《江西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其中也体现了关于节目设置、优化节目结构、精简精办频道(频率)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基于构建全媒体形势下的融合发展格局中广电播出机构的一些相关要求。

1)提高自制节目能力。主频道、主频率平均每日播出自制节目,省级播出机构自制节目播出时长占比应达30%以上、地市级播出机构自制节目播出时长占比应达20%以上、县级播出机构自制节目播出时长占比应达10%以上。

2)优化节目类型结构。要优化电视节目设置,丰富和完善节目类型,不断扩大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少儿、对农、思想道德建设类节目和纪录片、动画片在各频道的播出比例。

3)优化媒体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以全媒体思维深化和重塑广电媒体组织架构,构建集约高效的新型采编制作播发流程;构建跨部门、跨媒介、跨专业的融合内容生产运营机制,积极推行项目制、工作室制、公司制运作;加快IP转化、MCN运营,形成个性化品牌集群;坚持移动优先,移动端首发、优发率不低于50%;制定科学合理、适应新媒体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管理制度。

4)建设自主可控平台。打造技术先进、内容丰富、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型网络传播平台。不断增强网络平台信息服务聚合与精准分发能力,拓展广电+政用、民用、商用服务。

5)推进智慧广电建设。认真谋划智慧广电建设项目,利用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等,提升广播电视机构制播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舆论引导实效。

6)注重公益广告播出。遵守公益广告播出相关规定,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频率在6:00-8:00之间、11:00-13:00之间,电视频道在19:00-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7)推进频道高清化建设。加快电视频道高清化制播改造,满足人民群众高清电视收视需求。

8)加强专业频道频率建设。专业频道要强化专业性要求,突出专业特色。专业节目时长占日播出时长比例应不低于60%,专业频道专业节目时长占黄金时段时长比例应不低于70%(新闻、纪实等专业频道一般应达到100%)。

9)无线传输覆盖网运行有序。严格按照频率许可证载明的技术参数使用频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广播电视频率或更改各项技术参数。

10)坚持以导向正确为首要标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要安全保障期播出内容编排要与整体舆论氛围相一致,严禁播发负面新闻。推进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严禁出现假新闻、“标题党”新闻等违规行为。新闻评论、谈话类、群众参与的直播类等节目要稳妥选择访谈嘉宾,规范主持人、嘉宾言论和行为。强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严禁新闻报道娱乐化、文艺节目庸俗化、少儿节目成人化。严禁播出落马官员正面形象镜头和违法失德艺人相关节目等违反宣传管理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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