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趋势展望

崔雪峰/范海勤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从全球视角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发展逐渐进入由过去的后发追赶转向同行并跑、引领示范,并不断贡献中国方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数字经济杂志”,作者/崔雪峰、范海勤。

数据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赋能是政府科学化、智能化推进各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数据的有序流动和精准管理,政府在顶层设计和管理手段方面将实施更多高效、科学的举措,社会治理将更加灵活并富有弹性,同时也为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为群众提供随需而应的贴心服务,消除“数字鸿沟”提供重要保障。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从全球视角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发展逐渐进入由过去的后发追赶转向同行并跑、引领示范,并不断贡献中国方案。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式数字政府建设有着鲜明的特征: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总要求,这是新时代中国式数字政府建设的鲜明特色;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这是新时代中国式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宗旨;将始终贯彻系统观念、注重整体协同,全面深化数字政府履职能力、安全保障、数据资源、制度规则以及平台支撑等五大体系建设,这是新时代中国式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任务和主要路径;将始终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引领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这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式数字政府的引领者角色。围绕以上特征,结合全球建设发展趋势,我们对新时代中国式数字政府建设总结出六点趋势展望。

一、坚持人民至上: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数字政府建设的全过程

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需要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意愿,符合人民所思所想,满足人民需求,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目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原则,“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数字普惠,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因此,政府部门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树立“数字政府建设为了人民、数字政府建设依靠人民、数字政府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形成人民参与治理、人民监督政府、人民共享成果的格局,大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践,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创造公众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渠道、条件,把公众诉求、公众期望与数字政府建设目标有机结合。

二、重视制度规则:将制度规则体系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压舱石

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规则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规则创新引导约束数字政府建设发展,彼此相互影响,相互赋能,前者是后者的助推器,后者是前者的压舱石。《指导意见》指出,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要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标准规范。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完善制度规则,破除不合理的制度和障碍。一是加快数字政府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对现行法规规章中制约数据高效共享、在线政务服务等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清理和修订不适应相关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规范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系列制度规则,包括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数据安全保障制度、运营维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等。三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包括总体标准规范、网络基础设施标准规范、政务云建设标准规范、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规范、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标准规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规范等。

三、释放数据价值:将数据资源作为驱动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要素

作为最具时代特征的国家基础生产要素,数据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战略性作用日益凸显。以数据驱动业务整合、以数据创新场景应用是当前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用数据对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正加速形成。只有深化数据高效共享、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才能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发挥数据赋能在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用。各地应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一体化管理机制,明确各方权责,建立数据治理评估和激励机制,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改善公共数据资源质量水平。要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扩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深化数据资源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有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要构建全社会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加强数据资源确权、运营、定价、交易、安全等基础研究,探索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规则,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应用试点,引导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红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繁荣数字经济发展,赋能数字中国发展。

四、多维深度融合:更加重视技术、业务、数据、平台深度融合

融合应是新时代数字政府的基本特征之一。这里的深度融合不仅指技术、业务、数据、平台之间的融合,还涵盖了数字政府建设过程总应用的各项技术之间的融合、各部门相关业务之间的融合、各种数据之间的融合以及各个平台之间的融合。一是强化技术渗透融合。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要把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例如数字化精准政府决策、数字化精确市场监管、数字化精细基层治理、数字化精益公共服务等,从而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二是强调业务协同融合。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需开展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实现纵向、横向、内外与虚实业务协同融合。在纵向协同上,实现政策、数据等可上通可下通,在横向协同上,实现双向互动畅通,在内外协同上,实现优势合理互补,在虚实协同上,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三是强固数据赋能融合。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应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政务数据的共享汇聚,加强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应用,打破数据割据,构建全社会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四是强健平台互联融合。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需要搭建一个通用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大平台,为数字政府提供平台支撑服务。

五、普惠个性统一:更加重视普惠、便捷、智能公共服务的提供

新时代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针对性、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公共服务的同时,还应充分关注数字化服务的普惠性问题。数字政府提供的数字化服务应该是普惠、包容和公平的。一方面,要为不同地域企业、群众享受均等化、普惠性、标准化的服务,逐步实现不同地域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140项高频事项将实现跨省通办,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可以说,跨省通办是实现普惠、便捷数字化服务的重要标志,未来其范围和深度也将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也不应忽略信息无障碍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数字鸿沟,关注弱势群体享受数字化服务的困境。《2022年联合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为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提供在线服务的国家分别有144个、157个和144个,全球总体继续持续性扩大为弱势人群提供在线服务的积极趋势。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开展的2022年中国政府网站调查评估发现,大部分的政府网站均提供了网站无障碍浏览模式,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一段时间内,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个基本优先事项是促进数字包容性,确保包括弱势人群在内的所有人员都能获得普惠包容的电子政务服务,从而改善他们的福祉。

六、安全发展并重:更加重视网络与数据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任何时期,安全都是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底线。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网络与数据安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经成为网络安全事件的高发地。我国冬奥会期间,遭受上千个攻击组织多达3.8亿起网络攻击。2020年疫情发生之后,为快速控制疫情蔓延,在大力推行数字化手段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个人身份信息、位置信息、行动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状况、交易信息、人脸信息等个人隐私信息面临较大的泄露风险。另一方面,要切实增强网络与数据安全的综合保障与防御能力,提升自主可控水平。一是加速制定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法规规章配套落实制度。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的出台,通过法律规范切实保障国家、企业和个人数据及信息安全,后续还将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推动法律规范的深入实施。二是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将显著加强。拥有和使用个人信息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等单位将更加规范,非法获取、泄露和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明显加大。

小结

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高度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示范性的特征。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新时代数字政府建设也要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的数字政府理论体系和建设实践。数字政府建设应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相结合开展,要把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区域数字化转型整体大局中统筹考虑,要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展数字政府建设。

(文︱崔雪峰范海勤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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