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一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明确了青岛、淄博、潍坊、威海、聊城等5市首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设任务书。任务书提出,淄博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深化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管线、智慧教育、智慧农业等领域智慧应用建设,全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成为全省首批5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2019年,我市成功创建山东省首批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桓台县、高青县入选为2020年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预试点城市。
我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任务书提出,一是应用场景及推广经验:“健康淄博”一卡(码)通;“1+3+7”智慧旅游体系;地下管线大数据智慧化应用;智慧教育平台;智慧农业建设推广经验。二是地方标准,在智慧城市惠民建设领域针对群众办事服务与生活服务两个方面形成2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三是引入社会资金参与,设立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形成专项财政资金引导、多渠道资金参与的多元投资局面。通过资本注入、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四是运营模式: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进行督促、调度和监督,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格局。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信息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10余项创新改革经验上升为国家和省试点,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速进入“快车道”。创新制定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领导体制、协调推进机制、管理运营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等建设,率先破除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的“体制不顺、职能交叉”等障碍。实行项目审核全流程备案制度,实现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核、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监管,并将信息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竣工验收和经费安排的刚性要求,形成“不共享、不立项、不拨款”的“三不”项目管理模式,实现项目统筹、信息共享、节约资金“一举多赢”,目前已累计审减财政预算8亿多元。
为全面完成我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策划了27项重点工作,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优政、兴业、惠民中的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全力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建设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逐步形成完善的新型智慧城市体系,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圆满完成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为加速实现淄博凤凰涅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