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暂行办法规定,携号转网需满足几个条件,首先,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且已经在携出方实名登记,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还需入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需要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另外,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需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的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暂行办法显示,携号转网流程比较简单。 用户只需准备与在携出方所登记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与申请携号转网号码相对应的有效移动电话卡和有效期内的携出授权码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显示,因技术与设备等差异,携号转网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另外,用户启用新卡的时间点及网络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