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公布。
1)支持低空经济总部企业方面
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办税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鼓励低空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方面
对在本市建设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通航飞行器、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运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鼓励重点产业配套项目方面
大力培育低空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研制企业,支持主控芯片、动力系统、飞控系统、通信导航监视系统、机体、航电系统、关键材料,以及无人机反制等制造项目在本市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不含省级、区级扶持资金)。
4)加大力度培育低空领域优质企业方面
统筹用好省市资金,支持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无人机整机及配套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资金实行“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加快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规划建设适应低空飞行器航线需要的枢纽型起降场、垂直起降点、无人机试飞场地、自动值守机库、无人机起降机柜等。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低空智联网,以及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保障基地和公共测试场地等,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轨道交通站场、码头、公交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并列入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方面
鼓励本市科研机构及企业聚焦低空产业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软件开发、服务应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一批市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立项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方面
发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引导作用,统筹本市农业、林业、环保、应急、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公安、交通等多个领域的低空飞行服务需求,支持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警航、城管巡查、执法取证、医疗救助、森林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国土测绘、交通指挥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