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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4年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通过发展分布式光伏、参与绿电交易等方式,降低用能成本。
《条例》提到关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互联互通、智慧安全、绿色低碳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基础设施相关规划应当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与交通、电力、市政、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相互衔接和协调。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在保障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算中心协同共享,降低算力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