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高职观察”,作者/邓小华,连智平。
要完成数字技术重塑产教关系、重构教学空间、优化资源供给、创新教学模式和推动治理转向等五大场景重构任务,需要充分调动技术、人才、知识和标准等数字化转型核心要素,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多主体协同机制建设、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标准建设以及职业教育数字化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集体行动。
一、推进新型基建:夯实数字技术重构职业教育场景的新基石
职业教育新型基建指新网络、新平台、新资源、新校园、新基地和新安全6个方面的系统性与联通性建设,其目的是拓展职业教育场景的空间边界,为职业院校师生的数字化实践提供更丰富、更立体的体验服务。如在新平台方面,可建设职业教育数据分析平台,着重对职业教育大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包括开发和集成自然语言处理、视频图像解析、数据可视化、数据挖掘分析等工具和算法,支撑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产教融合管理等领域专项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应用,支撑打造职业教育数据资源图谱和职业院校教师、学生等数字画像。在新基地方面,职业院校应加大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对接行业头部或先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生产设备设施与生产服务过程,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建设与实际职业情境和技术研发过程对接的虚拟仿真环境,建设好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虚拟仿真体验中心和虚拟仿真研创中心。在新安全方面,应对职业教育数据开发、整合、存储、利用、运维和更新等一切与数据相关的活动进行规范,提高数据管理与应用的安全性。在新网络和新平台融合方面,职业院校可充分利用“应用级智能选路”“内容分发网络”和“网络智能调度”等5G关键技术,实现网络课程平台的教学互动和沉浸式体验,提升教与学的临场感和交互性。
二、完善协同机制:形成数字技术重构职业教育场景的新局面
首先,完善跨界协同机制。政府部门要做好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建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三级联动的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机制,实现数字化转型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架构,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好智慧教育平台及其配套公共服务体系。数字技术及其服务提供企业应主动扎根职业教育实践,深刻理解职业教育的内外部运行机制,对接师生需求,提供高质量、多样化职业教育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与职业院校协同育人的行业企业要结合自身的数字化转型,探索如何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联合技术研发与课程开发等环节培养适应数字经济新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产教融合的数字化转型。职业院校应积极主动开展技术应用,探索数字化转型情境中的职业教育教学新模式、管理新方式和评价新方法,在不同应用场景中形成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
其次,完善能力协同机制。应加强职业院校“技术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数字化能力体系建设,促进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数字化能力协同,合力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管理者不断提高自身的数字化转型领导力,做好学校数字化转型规划和实施工作,优化配置学校数字化转型的人、财、物和技术等资源,通过改造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评价激励、建设数字文化等手段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数字化转型的内驱力。教师应主动识变、求变,积极融入学校数字化转型,在根本性教育变革中重塑自身角色,通过参与培训、自修和反思性实践等途径,全面提高自身驾驭数字技术、数字化教学资源、数字化教学模式和数字化教学评价的能力。学校要将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纳入教育体系,通过信息技术类课程、信息技术类活动以及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深度融合等途径,提高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和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
最后,完善数据协同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区域内职业院校的数据资源(含产教融合资源),建设或完善省级层面职业教育数据共享平台,按照“应传尽传”的原则,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层次职业院校的管理和办学数据向省级职业教育数据共享平台归集,逐步实现不同职业教育场景中数据的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建立职业教育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开放清单,推动区域职业教育数据资源安全应用、按需共享和有序开放。
三、加强标准研制:开拓数字技术重构职业教育场景的新境界
第一,完善技术标准。数字技术嵌入职业教育系统,需要进行标准重塑,构建基于职业教育的技术标准,如学生管理数据库、教学资源数据库、教务管理数据库等主要业务数据库的建设规范和数据整合规范,不同公司开发的系统和平台之间的接口规范和联通规则,数据接入实施规范、编码规则等有利于跨学校、跨部门、跨行业进行数据流动、共享和整合。第二,制定能力标准。聚焦主体的数字能力提升,在教师数字素养标准的基础上,加快研制“双师型”教师数字素养标准、职业院校管理者数字领导力标准、职业院校学生数字素养标准、数字化技术服务人员能力标准,通过标准引领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相关参与主体的数字能力。第三,优化管理标准。主要涉及一系列院校层面的管理规范与制度,包括智慧校园建设绩效指标、数字化系统建设与管理办法、数字化资源建设与管理办法、数字化应用安全保障制度、数据共享交换管理制度、数字化转型激励制度等,通过制度赋能,提高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规范化程度以及相关主体参与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
四、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数字技术重构职业教育场景的新动能
第一,加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制度研究。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投入机制、新基建产业和创新政策、职业院校数字化转型指南等方面,开展整体性和前瞻性研究,推动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研制适应本区域、本学校的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相关支持政策和配套制度。第二,加强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研究。推进人工智能、VR/AR、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机器学习在职业教育教学空间重构、教学资源开发应用、教学模式创新、数据治理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推进信息技术环境下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行为、学习效果和科研组织的规律性研究,形成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理论体系。第三,打造一批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案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项目制的形式建立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项目库,鼓励职业院校及合作企业开展具有明显专业特色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围绕数字教学资源开发、数字教学空间重构、数字职教治理、产教与科创协同育人等应用场景打造优秀案例。第四,创新数字化转型研究攻关机制。支持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合作组建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与理论创新联合体,强化职业教育专家、教育技术专家、信息技术专家、学科专家的协同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