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子报”,作者/吴丽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不少于7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
根据通知,两部门将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不少于7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到2024年遴选出200个以上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打造一批成熟典型的标准应用实施指南、解决方案、工具库和案例集。
需要关注的是,通知中提到的“标准群”是指为解决智能制造纵深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降本增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等难题,以至少1项国家标准为核心、配套使用若干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的标准集合。一个“标准群”中标准数量不宜少于5项、不宜超过20项。
通知明确,申报主体应围绕智能制造应用水平提升和智能制造供给能力提升两个重点方向,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试点周期为2年。
其中,对于智能制造应用水平提升,通知强调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建设需求,开展智能工厂集成应用、供应链协同应用、新模式创新应用的标准试点,促进智能制造应用水平提升。试点工作包括智能工厂建设应用类、供应链协同应用类和新模式实践应用类,由制造业企业或其牵头的联合体申报。
对于智能制造供给能力提升,通知要求面向智能制造装备、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的部署和实施需求,开展咨询规划服务、新技术融合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的标准试点,促进智能制造供给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包括咨询规划服务类、新技术融合创新类和系统集成服务类,可由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或其牵头的联合体申报,也可由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制造业企业或其牵头的联合体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