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治电商贩假?

石家庄新闻网
佚名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购已蔚然成风。每逢节日网购一族必“买买买”,但没过几天又成了“退货主力”。面对日益严峻的电商假货问题,想要根治电商贩假还须强化平台责任。 随着百姓维权...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购已蔚然成风。每逢节日网购一族必“买买买”,但没过几天又成了“退货主力”。面对日益严峻的电商假货问题,想要根治电商贩假还须强化平台责任。

随着百姓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有关部门打假力度的加大,商品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然而,在重建群众对国货信心的过程中,电子商务的步伐显得有些跟不上节拍。

电子商务中的正品率是多少呢?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作为电商行业领头羊的淘宝正品率为37.25%,换言之,百分之六十多都是假货。

淘宝不认同检测结果,还为假货创造了一个名词“网货”。

记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明确表示,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责任,对售假企业可罚到倾家荡产。可惜,让民众大跌眼镜的是,事件在“工商总局与淘宝‘握手言和’,阿里将配合政府打假”的报道中结束,新闻中未见淘宝受到处罚的字眼,而且此后再未有网络交易的监测数据发布。

互联网平台喜欢将自己装扮成第三方角色,既通过收取虚拟店铺出租费以及卖流量、卖广告等攫取巨额利润,又企图在贩卖假货中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针对此种现象,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今年“两会”上,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都将“快播案”列入典型案例,提及其CEO王欣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而触犯刑法。

有知乎网友评论,网络平台从卖假货的商家身上赚取利润,是假货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而平台商从自身利益考量有意庇护售假行为,才造成电商领域的假货打而不绝。由此我认为,根治网络营销中的假冒伪劣商品,必须从强化平台商的法律责任抓起。

(原标题:根治电商贩假须强化平台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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