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湖北省数据局发布《湖北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孕育兴起,新质生产力将取代传统生产力,成为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驱动力。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的质态,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要素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加快培育我省数据要素市场,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围绕数据“供得出”,提出3条强化数据要素供给措施。围绕数据“流得动”,提出6条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措施。围绕数据“用得好”,提出2条创新数据要素赋能措施。
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等1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要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产业数据行业创新中心重点推出了“供应链数据要素跨域融合平台”,汇集了大型集团企业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企业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多源第三方数据,通过国内首个基于数据空间技术形成的数据交易创新模式进行数据融合建模,在满足产业发展和普惠金融相关数据需求的同时,帮助数商更快捷地进行数据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