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批准版权改革 谷歌FB审核责任更大了
据VentureBeat报道,欧盟成员国已正式批准对版权规则进行全面改革,以保护内容创作者。但批评人士和科技巨头辩称,其中包括的某些条款,将大大影响网络上的言论自由。
这些规则已于3月份在欧洲议会通过,但仍需得到各成员国政府的最终批准才能生效。反对者原本希望进行最后的努力反对该法案,但28个欧盟成员国中有19个国家投票支持该法案,这意味着这部法案在各成员国政府得以通过。
欧盟委员会主席让-克劳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通过今天的协议,我们正在制定适合数字时代的版权规则。欧洲现在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障创作者获得公平报酬、保护用户权益以及促使平台承担起责任。版权改革的完成让欧洲数字市场拼图终于得以完善。”
有关《欧盟版权指令》的争论已经持续多年,争议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第11条规则,它要求网站向出版商支付相关费用才能展示版权内容,这就是所谓的“链接税”。第二个是第13条规则,即所谓的“上传过滤器”,这使得数字平台对其平台上的任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批评人士表示,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将无力承担合规成本,而规模较大的平台可能会采取过于谨慎的做法,限制发布和分享内容的能力。
但创作者和艺术家们都在大力推动这些改革,因为他们表示,谷歌和Facebook等平台利用他们的作品建立起在线广告双头垄断局面,而他们几乎没有得到回报。
尽管反对者进行了大量游说,但欧洲议会还是以348票支持、274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新的《欧盟版权指令》。今天,投票支持改革的19个国家包括法国和德国,而芬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以及瑞典投了反对票。今年晚些时候,新的版权规则将在欧盟官方杂志上正式发布。
从那时起,各成员国有24个月的时间来采纳该指令,并将其转化为国家立法。随着细节被提交给各国议会,反对者可能会发起新的努力来阻止其成为各国的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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