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后,“互联网+”:发展分享经济的引擎,依然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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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结香
分享经济便作为“协同消费”或“合作式消费”的概念而被提出,但发展并不快。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分享经济在全球快速发展,创新不断涌现,企业规模呈几何倍数的增长,...

分享经济便作为“协同消费”或“合作式消费”的概念而被提出,但发展并不快。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分享经济在全球快速发展,创新不断涌现,企业规模呈几何倍数的增长,参与的人数迅速上升。互联网使得任何人和物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约束实现互联互通。可以说,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是互联网的发展。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全球互联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到2015年底,全球网民数量达32亿左右,而在2000年全球仅有3.61亿网民。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0亿,有90.1%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移动互联网迅速普及与深化应用,极大地推动了分享经济的创新发展。

(二)“互联网+”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互联网是分享经济的基础,互联网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在社会生活和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土壤。“互联网+”战略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后,得到各部委和地方的高度重视,国家密集出台文件部署推进工作。围绕“互联网+”,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政府也在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领域,着力推动互联网与相关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在“互联网+”新环境下,从互联网、物联网到人联网必将有力促进分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的互联网社会治理机制是分享经济发展的保障

分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是新事物,我国也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现行法律和法规既无法规范分享经济的发展,也无法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争端。以交通出行为例,互联网平台企业调动私家车参与营运,存在税收和监管方面的缺失,对传统出租车司机和公司的利益带来影响。此外,部分互联网平台企业准入门槛不高,约束不足,员工一般不具备相应运营许可或职业认证,平台企业很难确保安全保障义务和服务质量。如果没有一个与互联网社会相适应的治理机制,就无法保障分享经济健康发展。

四、创新治理方式,助推分享经济发展

(一)更新理念创新监管

分享经济是大众参与的商业模式,政府的监管对象庞大并有一定的虚拟性,监管内容快速增长,需要及时调整监管和治理模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分享经济了解更多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地适应新常态,解放思想,转变监管理念,塑造互联网监管思维,发挥大众评价、企业治理、行业自律等多方作用,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置,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诚信是分享经济发展的基石,信息技术确实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但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双方信息的真实可靠,需要各参与方恪守诚信。英国、美国等分享经济发展快,很重要的原因是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分享平台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政府信息资源。

(二)拥抱创新趋利避害

分享经济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产能过剩、库存严重和杠杆过高等问题突出,分享经济能有效利用产能和降低库存,破解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政府首先要鼓励创新,不仅要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更需要创新治理方式来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要求。当然,任何新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利也有弊。分享经济的发展,导致个人信息和隐私暴露的风险加大、传统企业收入减少、一些人失业、新的法律纠纷增加等。这些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也使有的部门不会管、不敢管,导致新的风险不断聚集;有的部门对新事物“严加看管”,对任何不符合现有法规的“一棍子打死”,阻碍了创新。作为市场监管者,要科学认识新生事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创新;同时也要坚守监管的底线,在最大限度保护创新的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完善法规保障发展

在分享经济模式下,现有法律和规范存在模糊边界,相关的保险、税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也不尽符合分享经济发展要求。应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当前全球分享经济发展亟须解决的共性问题。

分享经济已经是未来的趋势也是赚钱的行业,分享经济未来的市场巨大,民意所向,政策给力,大势所趋,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分享经济在中国已步入了黄金潮,当下参与分享经济是的最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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